倡导文明养犬 公明街道“宣传+执法” 两手抓
深圳特区报记者 周宏博 通讯员 何志鹏 黄紫茵 文/图
2022-10-26 13:52

为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迎检工作,切实推动公明街道养犬管理工作水平的有效提升,近日,光明区公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下称“公明执法办”)“宣传+执法”两手抓,加强对辖区文明养犬的宣传和加大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执法力度。

10月22日,公明执法办联合光明区城管局在下村社区恒汇盛商业中心门口及北帝庙附近开展依法文明养犬主题宣传活动,广泛提高市民文明、规范、科学养犬意识。活动现场,工作人员耐心向市民宣导狂犬疫苗注射、犬只芯片注射及文明养犬等相关知识,并结合发放宣传手册、小礼品等多种形式,推动文明养犬观念深入人心。据统计,目前公明街道辖区犬证登记数2193只,此次宣传活动形成了强大的社会影响,营造辖区犬主做文明、自律、自觉养犬人的浓厚氛围,共建人犬和谐美好的家园环境。

与此同时,公明执法办还加强对辖区内物业小区、城中村、商业办公区、集贸市场等人流密集区域的巡查执法,重点对流浪犬、散养犬、遛狗不牵绳等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依法查处。根据《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中,对于饲养烈性犬的依法予以没收并处以5000元罚款;对于散养犬只、遛狗不牵绳的予以500元罚款;对于无证养犬的限期办理养犬登记并处以500元罚款,逾期未补办登记的处以2000元罚款并没收犬只;对于流浪犬只通知专业收治队伍进行依法收治。

据介绍,公明执法办委托专业收治队伍,着统一规定标志服装、使用统一规定标志车辆,依法收治流浪犬只。公明执法办时刻保持与专业收治队伍的沟通联动,在日常巡查中,一旦发现路面无主、流浪犬只,立即通知专业收治队伍进行依法收治。

编辑 李依林  审核 麦苗茵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周宏博 通讯员 何志鹏 黄紫茵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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