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记者从广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微信公众号获悉,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推介第二批全国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建设典型经验做法的通知》,遴选了13个切合实际、各有特色、务实管用、操作性强的全国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建设典型经验做法。其中,“广东广州建立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书面审理机制”入选,获全国推介。
行政保护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重要渠道,行政裁决也是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重要形式和重要内容。广州创设了“书面质证+裁决前告知”模式,推进了行政裁决书面审理机制落地。
此前,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出台了《广州市知识产权局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书面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明确了这一机制的适用条件,即通过明确专利类型,细化证据材料要求,结合双方陈述、答辩意见及办案部门现场勘验,预判双方争议大小及证据充分程度,为审理查明案件事实提前把脉。
同时,《指引》强化了书面审理程序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充分保障。比如明确书面审理前置程序,案件须经被请求人答辩和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程序;明确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期,等等。
据介绍,广州通过建立书面审理机制,积极探索案件“繁简分流”,已书面审结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11件,最短结案周期较法定期限缩短约50%。
(原标题《广州“建立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书面审理机制”经验获全国推介》)
见习编辑 陈丽玲 审读 韩绍俊 审核 连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