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9月30日),多家航空公司发布部分航线国内客票特殊处置方案的通告。
春秋航空
今天,春秋航空发布通告称,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方便广大旅客妥善安排出行,春秋航空现就深圳进出港国内航班客票发布特殊退改规定,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2022年9月29日23:59前购买,且乘机日期2022年9月29日(含)- 2022年11月7日(含)之间,由春秋航空(9C)实际承运的深圳进出港国内航班。
二、特殊退改规定
1、符合上述适用范围的客票,自本通知发布时起,乘机的旅客在航班计划起飞2小时前提出退票或变更,可执行以下非自愿退改。
2、如选择变更至由春秋航空承运的后续同航线航班,如发生票价价差按规定收取,免收变更手续费。
3、如选择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
三、办理方式
团队舱位旅客请依据团队退票政策,联系原出票单位办理退票;其他舱位旅客请按以下途径办理。
1、下载春秋航空APP:“服务中心”->“机票退改”。
2、关注春秋航空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服务中心”-> “机票退改”。
3、登录自助退改链接。
中国南方航空
据@中国南方航空 今天上午8时许发布的通告《关于涉及深圳机场进出港航班客票第十三次特殊处理的通知》称,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为协助受影响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计划,现就涉及深圳机场进出港航班客票特殊处理的通知如下:
一、适用客票
在2022年9月29日(含)前购买、行程涉及深圳机场进出港(含经停)的南航纯国内航班及使用CZ航班号的国内代码共享航班、且旅行日期为2022年8月18日(含)至2022年11月7日(含)的784开头的南航客票。
二、自愿变更及退票规则
航班起飞前取消已定妥座位的旅客,可在客票有效期内按以下规则办理退改手续:
(一)变更:
首次变更至2022年11月30日(含)前相同航程的南航实际承运航班,免收变更费,如发生票价价差按规定收取;
(二)退票:
在客票有效期内申请退票免收退票费。客票按上述变更规定办理变更后再提出退票申请,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本通知适用范围内客票不允许自愿变更航程和承运人。
四、其他事项,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五、本通知自2022年9月29日起生效。
深圳航空
今天上午,深圳航空发布涉及太原、呼和浩特、深圳、郑州、贵阳、乌鲁木齐、北京等航线国内客票特殊处置方案的通告。
(原标题《多家航空公司发布通知,涉及深圳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