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上半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1.1万件
中国新闻网
2022-09-06 11:26

最高人民法院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人民法院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相关工作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马岩在会上表示,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1.1万件,2.1万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同比又有所下降。

马岩介绍,近年来,随着我国信息网络技术快速发展,犯罪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传统犯罪持续下降,以电信网络诈骗为代表的新型网络犯罪持续高发多发。2017年至2021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10.3万件,22.3万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其中,2018年同比上升71.69%;2019年同比上升25.15%;2020年同比上升40.36%;2021年同比下降17.55%。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1.1万件,2.1万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同比又有所下降。

马岩提到,坚持依法严惩,有力震慑犯罪。人民法院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出台指导意见,规定电信网络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即入罪的数额标准,实行最低入罪门槛;规定对诈骗致人自杀、死亡,冒充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诈骗,在境外实施诈骗,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财物,以及组织、指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的,依法从重处罚。各级人民法院依法高效审结了一大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从严惩处了一大批犯罪分子,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人民法院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作为从严惩处的重中之重。2016年以来,北京、浙江、江苏、四川、河南等省市相关法院审理了“长城行动”、“10.30”、“5.09”、“10.18”、“11.20”等一批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一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主犯被判处重刑。四川法院去年审理的“5.09”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590名被告人中,有241名被告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率超过40%。河北法院审理的被告人陈文雄等人诈骗案,犯罪分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境外对我境内居民实施诈骗,犯罪集团首要分子陈文雄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

人民法院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始终坚持全链条纵深打击。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等上下游关联犯罪,在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法律适用标准的基础上依法予以惩处,坚决斩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帮助链条,坚决铲除其周边“黑灰产”。2017年至2021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案件6.7万件,10.2万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审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1.3万件,2.7万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案件3.9万件,6.8万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审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2300余件,4800余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

人民法院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始终坚持全力追赃挽损。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的被骗钱财能否追回、追回多少、何时返还、返还多少,是被骗群众和社会高度关切的问题。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司法为民要求,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在审判过程中依法彻查、全力追缴赃款赃物,加大对犯罪分子适用财产刑的力度,积极动员被告人退赃退赔,将追缴的涉诈资金及时返还给被骗群众,最大限度为被骗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马岩指出,完善法律规范,强化法律支撑。为进一步健全相关法律体系,推进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有效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最高人民法院积极参与立法机关制定出台《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相关调研,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积极献言献策,对《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为解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其关联犯罪的法律适用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相关部门先后制定出台了9部司法解释、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法律标准,统一执法尺度。

(原标题《最高法:上半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1.1万件》)

见习编辑 葛墨含 审读 吴剑林 审核 桂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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