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率先!罗湖将完成109个居委会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建设
深圳特区报记者 杜澎 通讯员 高晔钧 庞慧燕
2022-07-15 21:39

7月14日上午,罗湖区社区居委会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大会在罗湖区民政局通过视频会议方式举行,这标志着罗湖区在全市率先铺开109个社区居委会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建设工作。罗湖区民政局局长杨文秀、副局长蓝茜、区住房和建设局四级调研员冯桂滨及街道、社区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蓝茜就罗湖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成立及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成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当前有效化解物业管理矛盾、居民物业权益纠纷等众多尖锐问题的重要手段。明确提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要履行“加强社区环境保护、提升社区物业管理水平、推进多元参与社区治理”三大职责,为构建绿色宜居、文明和谐社区贡献力量。

杨文秀充分肯定了各社区居委会公共卫生委员会自去年成立以来在疫情防控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同时指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作为专业型基层自治组织,是连接社区、业委会、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等多方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是社区政府治理与居民良性互动的一次有益探索,是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往前迈进的一大步。推动在109个居委会成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也要像公共卫生委员会一样,在社区环境提升和物业纠纷问题化解方面发挥切实效用,并对居委会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建设提出三点要求:要高度重视,突出党委、居委会领导。发挥“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的领导工作机制,明确成立要求和目标,从人员推选、组织架构、设立程序、职责细化、具体运作等方面把关到位。要统筹协调,突出桥梁纽带作用。聚焦社区环境和物业管理矛盾纠纷,积极为物业公司、业委会、业主三方搭建沟通的桥梁,通过党群联席会,居民议事会,民情恳谈会等协商渠道,促进良性沟通,实现“协调在社区、化解在社区”。要结合实际,突出组织动员作用。提升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动员能力,组织居民群众践行居民公约、小区业主公约,引导居民、专业社区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参与社区事务,依托民生微实事、慈善资源等实施一批公益项目,激发基层治理活力。

接下来,罗湖区将在8月底前完成109个社区居委会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全覆盖,推动更多专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大力开展环境整治、爱国卫生运动、物业管理提升等行动。在社区环境和物业管理工作中加强党建引领,不断提升基层的组织动员和矛盾纠纷调处能力,切实做到架构搭起来、职责落实起来、作用发挥起来,为全市推进居委会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打造出罗湖样本。

编辑 姚静霞 审核 刘春雨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杜澎 通讯员 高晔钧 庞慧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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