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住建局发布公告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进行调整,新政策于6月6日起施行。
关于调整我市户籍家庭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公告
根据《关于调整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东民〔2022〕67号),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线已提高至每人每月1200元。由于我市户籍家庭准入条件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挂钩,根据《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东府〔2019〕37号)有关要求,现对我市户籍家庭住房保障申请准入条件进行调整,并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准入条件调整情况
(一)廉租住房家庭调整情况。家庭人均月收入调整为不高于2400元(含2400元),家庭人均资产调整为不高于144000元(含144000元)。
(二)经济适用住房家庭调整情况。家庭人均月收入调整为不高于3600元(含3600元),家庭人均资产调整为不高于288000元(含288000元)。
(三)公共租赁住房家庭调整情况。家庭人均月收入调整为不高于4800元(含4800元),家庭人均资产调整为不高于288000元(含288000元)。
二、执行时间
上述调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本公告发布时仍在审核的保障申请资料按照新标准进行审核,本公告发布时已完成审核的保障申请资料按照旧标准执行,不作调整。
特此公告。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6日
市民朋友想知道自己是否符合申请资格,可以参考下面的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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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东莞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申请条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