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拟在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以城市为载体布局建设生物经济先导区
深圳特区报驻京记者 李萍
2022-05-10 13:21

10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根据《规划》,拟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双城经济圈等区域,以城市为载体布局建设生物经济先导区。

《规划》提出,努力优化生物领域政策环境。其中,为推动政策先行先试,《规划》提出,用好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药品与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检查分中心,鼓励依托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在细胞治疗、中药和中医医疗器械注册监管等领域开展改革试点。

同时,结合生物经济创新发展高地建设和新一轮全面创新改革试验,选择产业基础好、市场主体活、辐射带动强的城市,建设若干生物经济先导区,先行先试科技创新、准入与监管、市场应用、金融创新、价格、对外合作等生物经济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举措,充分集聚国内外高层次创新资源,鼓励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根据《规划》,生物经济先导区建设行动,拟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双城经济圈等区域,以城市为载体布局建设生物经济先导区,围绕生物医药、生物农业、生物能源、生物环保等领域开展科技创新和改革试点,引领我国生物经济发展壮大。生物经济先导区重点是探索构建适应生物经济时代的前瞻性制度框架和政策实施体系,集中建设凝聚高层次人才、实现创新突破的科技与产业创新平台,通过合作园区、离岸科技孵化器等方式深化国际合作。

(原标题《国家发改委:拟在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以城市为载体布局建设生物经济先导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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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深圳特区报驻京记者 李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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