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深圳综合改革试点首批40条授权事项全面落地实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成效持续显现
深圳特区报驻京记者 李萍
2022-04-19 11:19

4月19日上午,国家发改委召开的4月份新闻发布会上,对于深圳实施综合改革试点已经一年多了,最新进展如何的问题,国家发改委政研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2020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宣布,支持深圳实施综合改革试点。一年多来,首批40条授权事项全面落地实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成效持续显现。

她指出,改革成效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一是要素市场化配置方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注册制改革以来,新增上市公司302家,累计股票融资5439亿元。率先开展契约型基金商事登记试点,一批优质私募管理机构落户深圳。

二是营商环境优化方面,破产制度改革成效显著,收到个人破产申请1084件,审理终结个人破产案件89宗,在一批企业破产程序中与香港法院实现互认。新型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改革有序推进,全国首例“知识产权行政禁令”落地实施,首次通过司法认定人工智能生成文章构成作品、权利人享有著作权。

三是科技创新环境方面,出台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已为符合条件的人才签发《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440余份。在37家科研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完成职务科技成果分割确权160多件。

四是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方面,在税务、建筑、规划、旅游服务业等领域,实现港澳专业人才免试跨境执业,截至目前,69位港澳涉税专业人士、6家合资税务师事务所完成行政登记,324名香港建筑和29名规划专业人士办理执业登记。首单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燃料油在深圳盐田港加注成功。

五是民生服务供给方面,稳步推进国际前沿药品应用试点,13种临床急需药品和3种医疗器械获批使用。118名港澳籍医师在深取得医师执业证书,37位港籍顾问医生在深圳获得正高级职称证书。

六是生态环境和城市空间治理方面,气候投融资改革制度框架下第一批入库项目成功融资,深圳首宗二三产业混合用地挂牌成交,有效提升土地利用综合效益。

“同时,改革与立法实现有效联动。”她说,国务院批复同意在深圳市暂时调整实施4部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为游艇自由行实行免担保、国际船舶登记改革等提供重要法治保障。新制定个人破产条例、数据条例等7部经济特区法规,人工智能等一批新兴领域立法加快推进,有效填补相关领域制度空白。

“后续,我们将会同有关方面,指导深圳对综合改革试点进行全面总结,推动改革不断深化,取得更多成果。” 她说。

(原标题《国家发改委:深圳综合改革试点首批40条授权事项全面落地实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成效持续显现》)

见习编辑 欧阳晨煜 审读 刘春生 审核 张雪松 范锦桦

(作者:深圳特区报驻京记者 李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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