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获悉,龙岗区积极发挥公共机构对全社会节约用水的示范引领作用,以提高用水效率为核心,全力推进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数据显示,目前龙岗全区范围内共创建165家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数量名列全市第一,创建单位人均综合用水量较“十三五”同期下降19.3%。
近年来,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在获评“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国家节约型机关”称号的基础上,先后指导和推动龙岗街道办、龙城街道办、龙岗中心医院等4家单位获评“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区委(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等5家单位获评“国家节约型机关”,形成了倡导节约的机关风尚。
据悉,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针对8大类、55个大项目、108个小项目,科学合理制定《龙岗区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指南》,精心筛选创建对象,明确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目标、具体要求以及创建标准。目前已建成165家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
此外,该局建立健全巡回检查、设备维护、用水计量等用水管理制度,以“清单化”明晰岗位职责,加强对全区公共机构节能节水情况开展全方位动态监督检查;针对全区公共机构分布散、设施旧的实际情况,坚持把公共机构节水改造作为重点,近年来累计投入节水技改资金600余万元;积极推广节水设备,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节水新技术和新产品,仅2021年更新安装节水器具21452个,确保全区各创建单位节水型器具使用率达100%。
编辑 刘思凡 审核 麦苗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