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宝安交警大队联合各街道持续开展交通整治,并针对环卫企业开展安全培训。交警特别提醒,4月8日起中小学陆续开学,家长朋友们骑行电动自行车接送孩子上学放学别忘了戴好头盔。
在航城街道,交警正批评教育骑行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市民。
4月6日,各交警中队联合街道交安委办持续在辖区范围开展交通整治。其中,新安交警中队联合交安委办紧盯五区市场、新湖路、公园路、新安五路等地违停车辆及“拉客仔”开展驱离劝导工作,并劝导未戴头盔骑车的市民戴好头盔,当日PDA执法378宗,并查处醉酒骑行电动车行为1宗。
此外,交警持续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4月6日,燕罗街道交安委办联合城管科到辖区环卫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培训,通过分析涉环卫企业和工人交通事故原因、派发交通安全宣传单等方式,提高企业员工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累计教育培训120余人。西乡街道交安委办联合西乡交警中队在辖区各宵夜档铺、餐饮场所等开展“零酒驾”宣传,利用案例说教,详细分析“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及后果,让广大交通参与者时刻绷紧交通安全“弦”,牢记“酒后禁驾”安全防线。
交警特别提醒,8日起中小学陆续开学,骑行电动自行车接送孩子上放学时,家长切莫忘了给自己和孩子戴上安全头盔。在选购头盔时,要选择有合格证、商标、厂名、厂址、标准代号等标志的产品。戴头盔时,要严格按照正确方法佩戴。根据《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规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或乘坐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将被处以200元罚款。
(来源:宝安日报)
编辑 姚静霞 审核 麦苗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