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思|保障房不是“唐僧肉”
邓海建
2021-12-24 01:14

“我爱我家”因违规代理出租保障性住房被处罚,“巴乐兔”平台违规出租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被查,银川市住建局终止出租公租房承租人的保障资格……近期,全国多起保障房违规转租转借行为遭查处,引发人们对保障房乱象的关注。

本应是解决市民住房难题的保障房,却频现违规转租转借、长期空置等情况,有的甚至还开起麻将馆、按摩店。如此李代桃僵,似乎沉疴难愈。

作为兜底性住房政策的产物,保障房何以成了人人分肥的“唐僧肉”呢?

答案很简单。天下熙攘,利来利往。相较于价高难下的商品房市场,保障房的市场溢价是明摆着的,这就有了钻空子的余地。此时,如果制度监管“牛栏关猫”,加之违规成本忽略不计,说得夸张点儿,少数地方的保障房简直就是在“诱惑人去违规”。比如某市今年的保障房治理,一下子就“查出转租转借公租房1477户”。冒出这么多“南郭先生”,确实令人省思。关键的问题其实就两个:第一,此般乱象究竟是谁宽纵的?第二,东窗事发查出来后又当如何?

这两个问题,对应着保障房的历史性症结:监管的短板始终没能补起来;执法的程序一直不够清晰。就说监管,既然住在保障房里居家过日子,通过技术或者制度手段了解到房子是谁住的能有多难呢?怕就怕平时查都不查,或者只是走马观花。而从执罚来说,虽然多地已对该类保障房明确禁止转租、转借、改变房屋装修或用途等,但是,要么罚款如同“毛毛雨”,要么清退之后也只是批评教育而已。如此“惩处”,又如何能吓倒后继者?

保障房不是“唐僧肉”,它是安身立命的底线。在这个问题上,必须守好前门、关好后门——资格审查要慎之又慎,常态监管要严之又严;执法流程要清晰明确,执法手段要雷霆万钧。与此同时,还须加大对房东、“二房东”和“黑中介”的惩戒力度,合力而治、长效而为。一言蔽之,工作细致一点,程序规范一些,保障房才会真正造福于民。

(作者系知名评论员)

(原标题《深思|保障房不是“唐僧肉”》)

编辑 高原 审读 韩绍俊 审核 张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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