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街道举办“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深圳特区报记者王奋强 通讯员 余勇 梁佩婷 陈婉莹 文/图
2021-12-04 19:10

12月4日是我国第八个“国家宪法日”,也将迎来我国第四个“宪法宣传周”。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在辖区掀起崇尚法治、厉行法治的热潮,12月3日下午,光明区凤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黄文辉带队,在东坑社区公园开展主题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的“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现场吸引近300名居民参加,向居民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读本300余本、活动礼品300余份。

活动现场,凤凰街道综合治理办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标语,设置宪法普法知识区、宪法知识游戏区、法律咨询区等多个展示区域。普法知识区的工作人员通过派发宪法宣传读本,积极向社区群众普及宪法法律知识。宪法知识游戏区设置了多个宪法知识小游戏环节,通过“我抛你接”、“有奖问答”等小游戏吸引居民群众参加,将宪法知识以问答的形式和现场居民进行互动,向居民发放小礼品,让居民在参与游戏的同时学习宪法知识,真正做到寓教于乐。法律咨询区由街道法律顾问、社区法律顾问“坐阵”,为居民提供现场免费法律咨询,逐一回答居民提出的各类法律疑难问题,并向辖区居民宣传宪法的意义、内容。

凤凰街道高度重视宪法宣传工作,在街道召开宪法专题学习会议,组织街道工作人员集体学习宪法,深刻领会宪法精神,把握核心要义。紧密围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将宪法、民法典宣传与居民群众工作和生活有机结合,在辖区广泛开展宪法宣传活动,近年来,已组织开展宪法及民法典宣传活动25场,派发宣传折页1200余份,在辖区粘贴宣传海报200余张。

黄文辉表示,为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宪法、民法典,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度落实,夯实“法治凤凰”“平安凤凰”基础,接下来,凤凰街道将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普法宣传日,持续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切实扩大法律宣传覆盖面,增强法律宣传的渗透力、感染力,让法治宣传更加深入人心,让居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成为日常,在辖区营造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

编辑 姚静霞 审核 谭凤希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王奋强 通讯员 余勇 梁佩婷 陈婉莹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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