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境内自然人同等待遇,广州助推外籍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
广州日报 何颖思
2021-07-21 10:58

为进一步优化广州市营商环境,鼓励持永久居留身份证件的外籍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和市发改委于近日联合印发《持永久居留身份证外籍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以科技创业方式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试行办法》将于2021年8月1日正式实施。

市市场监管局介绍,《试行办法》主要明确了五个方面内容。一是明确办法的适用对象为经批准取得在华永久居留资格,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自然人。

二是支持外籍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外籍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可获得境内自然人同等待遇,可凭其持有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直接作为创办科技型企业的身份证明,免于公证认证。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办理商事登记。

三是明确科技型企业的定义及企业类型。办法所指的科技型企业是指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检测或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研发、生产、经营的企业;企业可注册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

四是鼓励以知识产权作价出资。鼓励外籍人员以自有知识产权、专有技术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创办科技型企业。

五是明确商事登记要求。办法明确外籍人员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创办科技型企业的,应当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何颖思 通讯员 穗市监

(原标题《与境内自然人同等待遇,广州助推外籍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

编辑 高原 审读 韩绍俊 审核 李林夕 郑蔚珩


(作者:何颖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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