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 坪山消防部门借助“公益诉讼”解隐患回潮难题
晶报记者 刘钢 通讯员 何健豪
2021-05-22 09:46

消防车通道被违法占用或堵塞、消防违章建筑屡见不鲜、公共逃生天台上锁等损害消防领域公共利益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屡见不鲜,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而在基层治理中,普遍存在整治不清、反复回潮的现象,对火灾防控工作提出很大的难题。

为保障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和消防救援机构依法监管职能,深圳市坪山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深圳市坪山区检察院先行先试,在坪山区范围内建立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协作机制,推动解决消防领域公共利益被侵害及行业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不到位等问题,共同促进消防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健康开展,筑牢消防安全保护屏障。

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助推消防隐患整改

今年2月份,坪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虽然消防部门长期以来坚持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但消防通道被违法占用堵塞、警示牌被遮挡等消防隐患具有反复性,如不及时处理,将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对此,坪山区检察院针对此类现象,及时通知属地监管单位和行业监管部门,通过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相关责任单位送达检察建议。

随后,坪山区消防救援大队积极联系检察院,通知相关执法部门,统筹组织相关责任单位,针对性开展了消防通道隐患整治。今年2月份以来,通过公益诉讼诉求程序发现隐患129处,督促整改107处,清理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车辆53辆,处罚车辆12辆。

立足检消职能,探索建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据了解,坪山区消防救援大队与坪山区检察院以发挥“1+1>2”效应为导向,共同就消防领域公益诉讼的监督范畴、法律依据、协作机制等情况积极进行座谈研讨,并重点针对消防专业知识支持以及基层消防监管职责情况等环节深入交流分析,完善消防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为切实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和消防安全监管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通过此前的公益诉讼案例,为基层创新消防执法工作模式提供了良好的思路和方法。我们将以此为借鉴,探索建立符合辖区特点的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双方持续合力,久久为功,维护辖区平安。”坪山消防救援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

先行先试协作机制,实现专业领域互助共赢

5月14日下午,坪山区检察院与坪山区消防救援大队就《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举行了会签仪式。根据意见要求,双方立足各自职能,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案件线索双向移送、专业支持、联合培训、协作互助等工作制度。一方面依托检察机关作为司法机关的专业性深化合作,进一步提升基层消防工作的效能和服务水平;另一方面发挥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动性,共同解决消防工作的顽瘴痼疾,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办好民生实事。

据介绍,下一步,坪山区消防救援大队将充分利用协作机制平台先行先试,争取办理出具有推广意义的典型案件,用实实在在的案件成效,助推坪山区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行动,推动解决关乎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价值目标。

(来源:晶报APP‍‍)

编辑 姚静霞 审核 谭凤希

(作者:晶报记者 刘钢 通讯员 何健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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