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兰花 花旗参干海马穿山甲鳞片赴港可能被捕
读特记者 啸洋 文/图
2019-01-31 22:41

香港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及香港海关(海关)1月31日提醒旅游人士,赴港时切勿携带未领有所须许可证的濒危动植物。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00万元及监禁10年,有关物品亦会被充公。

图为穿山甲鳞片。

发言人指出,根据香港《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任何人进口、出口、再出口或管有濒危动植物,包括其部分和衍生物,均受许可证制度所规管。《条例》已于2018年5月1日经修订将罚则提高。任何人如非按照《条例》的规定而进出口或管有濒危物种,均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千万元及监禁10年,有关物品亦会被充公。渔护署发言人指出,2018年在关口检获濒危物种的个案超过740宗,常见的有象牙、活生爬行动物、穿山甲鳞片、乾海马、花旗参,以及兰花(包括蝴蝶兰等人工栽培品种)。

图为猪鼻龟。

发言人强调,部分动植物遭过度采捕正面临绝种的威胁,因此其进出口受到国际公约规管。农历新年假期将至,旅游人士如欲在外地购买动植物制成品作纪念品,应留意有关动植物是否属于濒危物种。他说,过往有携带如象牙等高度濒危物种制品而被法庭判监的例子。由于要分辨动植物纪念品是否源自濒危物种可能并不容易,旅游人士若对有关纪念品是否受管制存疑,渔护署建议他们切勿购买。渔护署与海关会继续紧密合作,并加强执法行动以打击濒危物种非法贸易。

编辑 曹亮

(作者:读特记者 啸洋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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