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朝晖
深圳市社会科学院政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李朝晖28日对记者表示,深圳市第七次党代会报告提出了“建设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标杆城市,走出一条超大型城市治理新路子”的主要任务。在这一主要任务中,提到了“打造国际新型智慧城市标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城市示范”,这是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两个重要方面和路径。这一任务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进一步贯彻落实。
市第七次党代会报告中,进一步明确了具体目标和任务、明晰了主要路径,提出了“建设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标杆城市”的主要任务,并明确了“打造国际新型智慧城市标杆”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城市示范”两项重点工作和实现路径。
“法治是深圳经济特区40年改革开放实践创造伟大奇迹积累的宝贵经验之一,是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改革开放,把深圳经济特区办得更好、办得水平更高,建设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李朝晖认为,深圳必须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用足用好深圳经济特区立法权,着力打造一流法治政府,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加快建设模范法治社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城市示范。
她介绍,智慧城市建设提出于2015年,是作为科技创新型城市的深圳,将信息和智能技术在城市治理中的具体应用。近年来通过持续推进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应用到政府运作和城市管理的各领域各环节,“互联网+政务服务”“智慧城管”“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法务”等发展迅速,推进了法治发展和城市治理智慧化,法治与智治结合产生乘数效应,加速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这一优势在一年多来抗疫和复工复产工作中得到充分体现,精准施策、依法抗疫、依法推进复工复产,赢得广大市民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企业复工复产有序推进。
“未来五年,深圳必须在智慧城市和法治城市建设已有基础上,努力打造国际新型智慧城市标杆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城市示范。在此过程中,要进一步促进智慧城市建设与法治城市建设的融合,在用法治理念重塑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规则的过程中,融入信息和智能技术,共同重塑城市治理链条,提升城市治理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探索出一条超大型城市治理新路子,推进深圳建设成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标杆城市,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深圳智慧、深圳方案、深圳经验。”李朝晖说。
(原标题《深圳市社会科学院政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李朝晖:法治智治结合推进城市治理》)
编辑 高原 审读 吴剑林 审核 党毅浩 李林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