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企准备好了吗?2021年1月1日起出口蒙古国货物可享关税减免
深圳特区报首席记者 吴德群 通讯员 黎栽柳
2020-12-28 18:24

记者12月28日获悉,蒙古国已完成《亚太贸易协定》,并拟于2021年1月1日起与有关成员国相互实施关税减让安排。届时,深圳外贸企业出口相关货物至蒙古国即可向海关申请签发《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凭借该证书在蒙古国享受优惠关税待遇。

根据关税减让安排,蒙古国将对366个税目削减关税,主要涉及水产品、蔬菜水果、动植物油、矿产品、化学制品、木材、棉纱、化学纤维、机械产品、运输设备等,平均降税幅度24.2%。

《亚太贸易协定》是我国参加的第一个区域优惠贸易安排,成员包括中国、韩国、印度、孟加拉国、斯里兰卡、老挝及蒙古国。其前身为1975年签订的《曼谷协定》,我国于2001年加入该协定。截止目前,6个成员国已对1万多个税目产品削减关税,平均降税幅度为33%。深圳海关有关负责人表示,深圳相关出口企业应尽早了解《亚太贸易协定》关税减让安排、原产地规则及其操作程序,积极申办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以便及时享受关税优惠和通关便利。

编辑 曹亮

(作者:深圳特区报首席记者 吴德群 通讯员 黎栽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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