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 违法买卖、租售银行卡和手机卡将承担刑事责任
深圳特区报记者 戚金城
2020-12-24 15:28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持续高发的一大根源,是因为电话卡、银行卡的管理失控。大量“实名不实人”的银行卡、电话卡被骗子购买后实施诈骗,给警方的追查和打击带来巨大困难。

2020年下半年以来,罗湖公安分局莲塘所破获多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共抓获16人,破案31起,其中12人批准逮捕;同时破获相关犯罪——买卖国家公文证件犯罪13起,抓获嫌疑人员11人,涉及电信诈骗资金600万元。该案件的嫌疑人出售自己名下办理的公司资料,包括银业执照,公司对公账户(及三件套)获取利益,购买企业资料的嫌疑人再次将资料转卖或直接用于电信诈骗的转账账户。

罗湖公安分局莲塘派出所民警在侦办上述案件中发现,涉案人员百分之七十是在校大学生或初入社会工作的年轻人,为了蝇头小利成为电信诈骗的重要帮凶。根据规定,公民一张卡涉案,名下所有卡或者业务都可能被暂停,这将会对生活造成很大影响。如果涉及故意犯罪的话,还将受到法律的严肃制裁。为蝇头小利卖卡,实在“不划算”!

罗湖警方提醒:身份证有遗失经历、前期电话卡或者银行卡有异常情况的人,一定要抽空去查询下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电话卡或者银行卡存在,以免被当做“违法犯罪嫌疑人”进行打击、惩戒,影响个人生活。贩卖电话卡、银行卡、对公账户等均属违法行为。请务必保管好自己的电话卡、银行账号卡以及对公账户等,不要随意转让或倒卖,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市民如发现上述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编辑 高原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戚金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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